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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公积金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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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已开放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总额。本文介绍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及手机APP线上操作步骤。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放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是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提取对象

职工缴纳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也就是说,交了多少钱的维修资金,就可以提取相应金额的公积金,不能超额提取。

申请材料

办理提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不动产权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3. 提取人身份证
  4. 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等)
  5. 提取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建议提前将材料拍照或扫描保存到手机,线上办理时直接上传即可。

办理渠道

目前有三种方式可以办理:

  • 邯郸公积金手机 APP — 最方便,足不出户随时办
  • 网上业务大厅 — 访问 http://47.92.43.251/hdish
  • 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 — 线下办理,需携带材料原件

手机 APP 线上操作步骤

  1. 登录邯郸公积金手机 APP
  2. 点击「提取业务
  3. 选择「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4. 添加相关房屋信息、收款银行和收款账号
  5. 按要求上传提取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6. 点击「提交

提交后,管理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将直接转入填写的银行账户。可在「提取申报查询」中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 提取的维修资金必须用于本人自住住房,非自住住房(如商用房、投资性房产)不在提取范围内。
  •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话,可以同时提取,但总额仍不能超过实际缴纳的维修资金总额。
  • 线上提交后请留意审核结果,如果材料不全会退回补充,按提示补传即可。
  • 建议使用一类银行卡收款,避免因银行卡类型不匹配导致放款失败。

信息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邯郸本地宝。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