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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公积金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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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放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公积金用于缴纳自住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是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提取对象
职工缴纳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也就是说,交了多少钱的维修资金,就可以提取相应金额的公积金,不能超额提取。
申请材料
办理提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不动产权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 提取人身份证
- 配偶同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等)
- 提取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建议提前将材料拍照或扫描保存到手机,线上办理时直接上传即可。
办理渠道
目前有三种方式可以办理:
- 邯郸公积金手机 APP — 最方便,足不出户随时办
- 网上业务大厅 — 访问 http://47.92.43.251/hdish
- 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 — 线下办理,需携带材料原件
手机 APP 线上操作步骤
- 登录邯郸公积金手机 APP
- 点击「提取业务」
- 选择「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 添加相关房屋信息、收款银行和收款账号
- 按要求上传提取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 点击「提交」
提交后,管理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将直接转入填写的银行账户。可在「提取申报查询」中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 提取的维修资金必须用于本人自住住房,非自住住房(如商用房、投资性房产)不在提取范围内。
-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话,可以同时提取,但总额仍不能超过实际缴纳的维修资金总额。
- 线上提交后请留意审核结果,如果材料不全会退回补充,按提示补传即可。
- 建议使用一类银行卡收款,避免因银行卡类型不匹配导致放款失败。
信息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邯郸本地宝。本文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